网友120:按规定120急救电话不能由私人医院占用,但是高阳县120急救电话,被私营的县职工医院独占。该医院缺乏急救能力,实际是一个伤病员转运站,耽误抢救时间,赚取伤病员的车费。
2007年2月22日,高阳县西良淀村的王**遇到交通事故后拨打120电话,被拉到县职工医院,诊断为大腿粉碎性骨折。伤员要想转院就得交200元车费,伤员为省这些车费就在该院治疗,当晚作了手术,使用不合格钢板、钢钉打入腿骨,结果这条腿短了2厘米,留下严重后遗症,在医院住了4年,至今住院,纠纷解决不了。为防止该县120电话再害别人,王**向几个有关部门反映,都没有结果。请相关部门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