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哮喘日 关注妊娠期哮喘

    妊娠期哮喘因为妊娠这一特殊时期而有其治疗上的局限性和特殊性,那么如何保障孕妇和胎儿的健康成为呼吸科及妇产科医师首要的考虑内容。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呼吸科陈刚建议患有妊娠期哮喘的妇女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哮喘妇女怀孕后应尽可能避免促发哮喘的因素,例如:花粉、灰尘、煤烟味、香料、冷空气和宠物等,尽量避免接触,居住环境尽量简单。外出注意戴口罩。禁止吸烟和避免被动吸烟。避免精神紧张。尽量避免到人群拥挤、空气不流通的大型超市购物,防止呼吸道感染。积极治疗潜在性疾病。

    其次,妊娠哮喘如果给予正规有效的治疗,哮喘病人生育的风险并不比正常孕妇高,也不会对胎儿产生不良后果。哮喘是一种慢性疾病,治疗上也应以长期吸入糖皮质激素预防为主。2009年全球哮喘防治指南公布的可用于孕妇的药物包括:吸入性糖皮质激素、β2受体激动剂、白三烯调节剂等,并未增加婴儿致畸率,同时长期吸入糖皮质激素可以有效预防哮喘发作。对于急性发作期的孕妇,必要时可应用氧疗、吸入性短效β2受体激动剂及全身用糖皮质激素。当然如果患者出现严重急性发作,导致胎儿宫内缺氧、发育迟缓等的可能性将明显增加,因此根据医生要求按时用药,积极预防哮喘发作是最有益于孕妇及胎儿的选择。

    总而言之,对于哮喘病人,如果计划怀孕或已经怀孕,一定要与专业呼吸科医师取得联系,遵照医生的指示用药,记录哮喘日记,使哮喘处于平稳状态,使病人于胎儿顺利安全地度过怀孕和分娩两个重要时期。

【责任编辑:张苒】
参与留言
##rep-begin##
  • ##username##     ##commenttime##
  • ##commentcontent##
##rep-end##
  • 发表留言:已 有0 位对此新闻感兴趣的网友发表了看法 查看全部留言
  •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 如还没有帐号,请点击 注册,进入注册页面
  • 发表留言
  • 河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 法律顾问:河北球衡律师事务所 段贵珍 杨建国
  • www.hebnews.cn copyright© 2000 - 2012
  • 新闻热线:0311-67562054 广告热线:0311-67563434 新闻投诉:0311-67562994
  • 冀ICP证030017号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冀)字第101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3116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