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石家庄市召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对今年医改三个重点工作进行了明确。记者获悉,今年石家庄市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将从200元提高至240元。
石家庄投86.43亿医改资金
记者昨日从会议上获悉,从2009年以来,石家庄市投入医改资金86.43亿元,其中市级以下投入42.08亿元,有效保障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
其中,全市政府办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人均门诊日平均药品费用同比降幅为31%,人均住院日平均药品费用同比降幅为20%,药品销售额同比总体下降23%,门诊量增幅为12%,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政府补助标准提至240元
据悉,根据国家、省工作部署,结合石家庄市实际,2012年石家庄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突出三个重点,搞好一个统筹。
要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巩固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城镇职工、居民和新农合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要达到和稳定在95%以上。
继续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新农合人均筹资达到290元,城镇居民人均筹资水平达到300元左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75%左右。
改革医保支付制度,在全市选择2~3家二级以上医院,积极推行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等支付方式改革。
5月底标准化卫生室投用
今年石家庄市要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包括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推广栾城经验,有序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着力完善好保障机制和分配机制,合理拉开收入差距。
全面完成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任务, 5月底2011年确定的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项目要全部投入使用,村级医疗机构设备足额配置到位。
此外,石家庄市将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今年要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统筹推进管理、补偿、人事分配、采购、价格等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重点抓好栾城县医院改革试点。
【责任编辑:张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