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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霾“卷土重来”,环保应该常态化

2016-12-31 12:26:14 来源:东北新闻网

2016年12月29日至1月5日前后,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京津冀中南部、山东西部和河南北部等地区将发生一次持续4天以上的重污染天气过程。环保部发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污染天气预警提示,并要求各地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应对措施。(12月29日中国新闻网)

大气中的PM2.5是雾霾产生的主要因素,其化学成分包括有机物质,元碳素、硝酸盐、铵盐、氯盐、痕量元素等。根据各地来源解析结果表明,目前PM2.5的主要来源是燃煤、工业、机动车、扬尘和生物质燃烧等。发现污染产生的人为因素,各地政府、环保部门采取应急方案,河北省甚至采用紧急调度令的方式,来治理雾霾天气。

为了铁腕治霾,各地政府、环保部门坚持执法零容忍,严肃查处巡查中发现的顶风作案企业。做好企业停限产、工地扬尘、秸秆焚烧等重点领域监督检查;做好城市点源和农村面源污染、散煤治理、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垃圾分类处理等工作;机动车限行,加大对汽车尾气的监管等;不断降低黄色、橙色、红色空气质量指数,发生重污染天气时,会根据空气质量,启动相应预警,采取必要措施。

环保部督导,就是上级部门派来的工作监督和指导的一个小组。这种由上而下的督导方式,在很大程度上起到了遏制环境污染的作用,让一些环保不作为行为被“扼杀”在摇篮里。同样,在抗霾前线的基层工作人员,连续奋战,没有节假日,24小时不间断巡查。但是,史上最严的防霾令,举措不断,力度加强,为何雾霾仍然频发?

环保督导,以环保监督为要义,以引导环保为目的,防治雾霾,应当因地制宜,因时而异,根据督导之地的环境特点,以及环保措施落实情况,来判断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履行情况。对于环保不作为,以及落实环保措施不到位的追究相关责任,对于环保有创新举措、环保措施落实到位部门,应给与肯定和表扬。

依规办事,依法进行,使环境保护常态化。随着“两高”对环境犯罪的最新解释,让环保犯罪无处遁形,也为环保执法者提供了法律依据。各级政府应该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深刻理解和贯彻落实“两高”最新解释精神,还要总结经验做法,查找问题和不足,制定更有针对性的措施,做到打一仗、进一步,不断提升治理大气污染科学化、精准化水平。

责任编辑:许广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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