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药安食美

石家庄市食药监局做好活禽及禽类食品安全监管

2017-02-28 11:43:15 来源:
进入移动版,省流量,体验好

河北新闻网2月28日讯(通讯员 翟永刚)近期,我国部分省份出现了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随着气候变暖和候鸟迁徙,以及外地区活禽和禽类食品输入量增大,活禽和禽类食品交易和消费更加频繁,疫情防控压力将进一步加大,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石家庄市食药监局采取严密措施,全力做好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

一是督促市场开办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活禽及禽类食品经营者的管理,要求市场内实行挂牌(食用农产品销售信息公示牌)经营制度,标明活禽及禽类食品生产地、动物检验检疫证明及销售承诺等内容,发现无合法来源、不符合动物检疫规定或者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活禽和禽类食品,严禁入市销售,并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对市场内现场宰杀活禽的行为,要立即制止,并向当地畜牧部门报告。

二是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和餐饮服务提供者严格规范活禽上市及禽类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严格遵守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购入或销售的活禽及禽类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国家动物检疫有关规定。

三是加强日常监管,严禁生产经营者采购、加工和销售不符合动物检疫规定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活禽及禽类食品。

四是加大打击力度,严惩重处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对无采购凭证,来历不明的畜禽肉,依法从严查处,并依法约谈;对采购病死畜禽肉加工制作食品的,依法从重处罚,并迅速将有关线索通报相关部门;对加工经营病死畜禽肉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五是加大联合检查力度,加强与农牧、卫计和工商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相关信息通报机制,共同做好活禽及禽类食品市场监管工作。

截至目前,全市巡查集贸市场86家次,检查活禽经营户480户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1272户次,检查药店99户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8份。

责任编辑:张欣媛
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
			河北新闻网
			官方微信
			
			河北日报
			客户端
			

相关新闻

电子报
网站首页 我要评论 分享文章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