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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2017年度医改工作卓见成效

2018-01-29 13:24:02 来源: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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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衡水市按照国家、省工作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把深化医改作为重大民生工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全力推进,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狠抓工作落实,医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强化政府主导,统筹推进医改工作。我市切实加强医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对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实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双组长制,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并直接领导协调卫生计生、人社等相关部门的医改工作,最大限度地提高改革推进的决策力、执行力。同时,颁布实施了“十三五”医改规划和衡水市大健康新医疗产业发展规划,制定出台了推进分级诊疗、医联(共)体建设、家庭医生签约、药品供应保障、中医药强县、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一系列医改重大政策性文件及相关配套文件,实施了一系列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新政策新举措。

大力推进分级诊疗工作。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衡水市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我市医联体建设按照试点先行、有序推进、规范运行的工作思路,逐步理顺各方关系,医联(共)体建设由点到面逐步展开。截至目前,市级医院共建立医联体4个,专科联盟4个,各县市区共建立医共体7个。故城县、武强县做为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借鉴安徽天长、福建尤溪、深圳罗湖等地先进经验,由县政府主导,以县级医院为龙头,对建设县乡村一体化的紧密型医共体进行了有益探索。依托医联(共)体建设,通过技术合作、人才流动、管理支持等多种方式,推动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县级医院和城市大医院之间分工协作机制,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截至2017年底,全市分级诊疗工作共计下基层培训指导1568次、培训基层讲座337次、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派出专业技术人员771人次、现场指导374次、上转2193人次、县级医院下转809人次。我市7部门联合出台《衡水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意见》,按照“3+X”的团队组建模式,即由乡镇卫生院的执业(助理)医师、护士、公卫医生加若干乡村医生及医联(共)体内上级医院下派医生等,组建家庭医生团队,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截至2017年11月底,全市共签约居民158.59万人,签约率达到35.76%,其中重点人群120.8万人,重点人群签约率达到64.56%,农村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现全覆盖。

深入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严格实行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销售,全年取消药品加成让利1.82亿元。积极推进按病种收费,市物价局、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印发《关于衡水市按病种收费病种目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从国家公布的320个病种目录项目中筛选了100个已实现临床路径管理的病种项目,并按照依据临床路径逐项审核确认单病种收费标准与医院2017年以来的实际病例收费比对相结合,与省内部分地区公立医院单病种收费标准相参照的原则确定了收费标准。完善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我市出台《衡水市市属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综合配套改革实施意见》,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核心,扩大公立医院的用人自主权,进一步完善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制度,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岗位聘用和人才评价机制,建立了符合公立医院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根据各县(市、区)医疗费用水平、不同类别医院功能定位、医疗服务需求增长等因素,进行认真测算,将我市医疗费用增长控制目标分解到各县(市、区)和市直公立医院,将2017年医疗费用增长幅度控制在9.8%以内。

全面加强药品采购和监管。规范药品流通秩序,我市8部门联合出台《衡水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自2017年11月1日起,在全市28家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推行“两票制”,压缩中间环节,净化药品流通环境。加强药品集中采购,全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网上统一集中采购,全部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进行药品采购。在全市医疗机构实行京津冀药品采购价格互认机制,以三地最低采购价格为标准开展议价工作。

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探索建立医保复合付费模式,对医保基金实行总额控费管理,以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同时对40多种门诊慢性病实行限额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落实对中医药倾斜政策,将符合规定的适宜诊疗技术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了医保支付范围,对市中医医院的医保报销起付线执行与同级综合医院下浮一级的标准,提高了住院患者使用中药及中医药技术的报销比例。(记者李红魁 通讯员刘士佐)

责任编辑:张欣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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