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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政府食安办、市食药监局安排部署食品药品安全“百日攻坚”行动

2018-04-16 18:58:50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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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全市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4 月 16 日,邢台市政府食安办、市食药监局召开专题会议,结合市政府特色产品质量提升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安排,在全市范围内部署食品药品安全“百日攻坚”行动。

会议指出,“百日攻坚”行动时间为 2018 年 4 月 16 日至 2018 年 7 月 24 日,按照“动员部署、调查摸底、集中整治、总结提高”四个阶段进行。在全市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坚持企业自查和监督检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专项整治和规范提高相结合,统筹推进,确保实效。

成立由市政府食安办主任、市食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柳金钟同志任组长,市政府食安办副主任,市食药监局副局长王旻昍任第一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及县处级干部任副组长,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药品安全“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攻坚行动。

会议要求,结合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特点,重点从以下七个方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一食品生产环节

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食品生产企业执行原料进货查验关、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等制度落实情况,督促生产企业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完善食品生产过程中食品添加剂的管理,严厉查处和打击违法生产加工食品行为。严格落实大中型食品企业每季度一次自查、小型食品企业两月一次自查的要求,继续加强对各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治理整顿,指导小作坊规范加工,确保其生产、销售的食品无毒、无害,符合食品标准要求。对在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无证生产加工的“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要坚决予以取缔。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添加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有效防范食品生产安全风险。

二食品销售环节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有效防范食品安全系统性、区域性风险,以肉及肉制品、食用油、乳制品、糕点、酒类等为重点品种,以学校校园及周边、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旅游景点为重点区域,以大型超市、集贸市场、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农村大集、庙会为重点场所,开展全面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及记录、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度;检查销售的食品是否有合格证明、标志或检验检疫证明、肉品合格证;是否按照相关规定、条件、温度储存销售食品;是否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同时进一步实施综合治理,着力标本兼治,抓好食品小摊点备案及监管工作。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食品、“三无”食品等违法经营行为,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推进食品安全全形势持续改善。

三餐饮服务环节

以学校及其周边、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为重点区域,加大对学校、幼儿园等各类食堂、聚餐较多的饭店、“小饭桌”等重点餐饮行业的专项整治力度,以肉及肉制品、食用油、调味料、外购散装熟食等为重点品种,以无证经营、从业人员无健康体检证明、原料采购查验和记录制度不落实,使用劣质、过期、“三无”等食品原料制作食品,不按要求存放和贮藏食品,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不符合要求等为重点问题,严厉打击餐饮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四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环节

对辖区内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批发市场、大中型超市、专卖店、药品经营企业等重点场所进行拉网式全面清查,重点检查经营企业进货查验和进销台账等制度的落实情况;保健食品化妆品标签说明书是否规范、是否有伪造或盗用批准文号的行为、保健食品名称是否与批准证书一致,化妆品命名是否符合《化妆品命名规定》;是否有虚假或夸大功效、扩大适宜人群、宣传具有治疗作用等行为;标注的生产企业名称、地址和生产(卫生)许可证号是否真实等。加大对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添加监督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严肃查处。在全市范围内形成打击“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非法宣传”保健食品的高压态势,进一步维护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秩序。

五药品生产环节

以基本药物和中药饮片为重点品种,以大输液、中药注射液等高风险产品生产企业为重点企业,重点排查原辅材料、包装材料购进、检验、使用情况;中药提取物生产企业提取物生产备案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外购贴牌生产行为;药品生产企业提取物使用备案情况以及是否存在使用非法提取物的行为;集团内共用、异地设立提取车间的药品生产企业提取物贮存、包装、运输等方面的质量控制措施情况,监督企业严格按照规范组织生产。严厉查处不按工艺和不严格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的行为,确保药品生产质量安全。

六药品流通环节

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为重点,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药店、诊所等重点区域违法经营进行整治,查处药店诊所非法销售回收药品、购进渠道不规范、未按规定条件储存药品等问题;加强特殊管理药品、终止妊娠药品、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疫苗等高风险品种企业的检查,依法规范药品购销渠道、从业人员资质、设施设备、配送等经营行为。重点查处药品经营企业机构不健全、质量管理人员未在职在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未执行到位等问题,如企业计算机管理系统操作不规范,篡改、删除储存数据或药品购销存记录、票据、凭证,数据不完整,票、账、货不一致等;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不规范、储存管理不严格等问题(未配备冷链设施,未按规定对药品(疫苗)储存、运输进行温湿度监测并记录等)。进一步净化药品流通秩序,保障群众用药安全。七医疗器械环节

开展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使用各环节的隐患排查,以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等高风险品种为重点,排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是否依法生产,有无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注册证(备案凭证),企业是否按《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保持有效运行;在经营、使用环节开展无证经营和经营使用无证产品的专项活动,检查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制度是否健全,购销记录是否完整、规范等情况,并对医疗机构特别是县以下医疗机构用械情况进行严格排查。

后记:食品药品安全与每一个人息息相关,市政府食安办、市食药监局主动作为,全面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百日攻坚”行动,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单位和重点环节,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堵塞安全漏洞,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严防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建设美丽邢台做出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张欣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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