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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扶贫政策明白卡文字稿(贫困人口)

2018-05-09 11:29:24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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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扶贫政策明白卡

(贫困户明白卡)

一、实施健康扶贫目标

让农村贫困人口看得起病、看得上病,基本实现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县。

二、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不花钱”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时参保费用的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全额资助。

三、三重保障线

对参保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线”制度,提高看病就医合规费用报销水平,着力减轻贫困患者就医负担。

参保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省内按转诊手续转外就医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通过省异地就医平台直接结算。提高待遇部分的报销金额,回参保地按“三重保障线”规定审核报销。未经参保地医保机构批准转外就诊的,基本医保报销比例为30%,且不享受大病保险住院报销、住院医疗救助、重特大疾病住院医疗救助等报销救助政策。

不予报销的费用和范围:由第三人负担的;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境外就医的;交通费、上门服务费、特别护理费等特需医疗项目;美容、健美、矫形手术等非必须检查及非疾病治疗项目和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各种科研性、临床实验性诊疗项目等。

四、大病集中(专项)救治

参保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供养人员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罹患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心病、乳腺癌、宫颈癌等9种大病的,原则上在县级定点医院就诊,分病种、分批实施集中救治。

五、在县域内住院“不用交押金”

符合医保住院条件的参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供养人员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在县、乡两级定点医疗机构办理住院手续时,凭个人社会保障卡(或当地医保就医规定的身份证明)、有效身份证件和扶贫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或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特困等相关证明(证件),与医院签订“先诊疗、后付费”协议后,将贫困证、社会保障卡原件(或按照当地医保就医规定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医院免费提供复印)交医院收存,不用交纳住院押金,直接住院治疗。出院时,只需支付“三重保障线”报销后的个人负担部分医疗费用即可(除承德外,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报销比例按原医疗保障救助政策执行)。

六、平时健康“有人管”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以家庭医生为核心, 以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为支撑,通过签约方式,与贫困群众建立稳定的契约关系,为贫困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经济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服务。

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主体, 乡村医生和全科团队是第一责任人,负责对农村签约居民提供服务。服务内容主要是常见病、多发病的中西医诊治,合理用药,就医指导,转诊预约,医药咨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项目。

七、县域内看病主动亮身份

贫困人口看病就医及办理住院手续时,要主动出示扶贫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和有效身份证件,便于医疗机构识别,享受健康扶贫各项政策。

【河北省健康扶贫政策宣传工具包(第一版)】

责任编辑:王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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