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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为互联网医院定规矩

2019-02-26 17:58:15 来源:健康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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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河北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印发《河北省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对互联网医院人员执业、网上诊疗和处方管理等作出具体规定。《实施细则》明确,县级及以上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与互联网医院登记机关,通过省级互联网医疗服务管理平台,对互联网医院共同实施监管,将相关服务纳入行政部门对实体医疗机构的绩效考核和医疗机构评审。

《实施细则》提出,患者在实体医疗机构就诊,由接诊的医师通过互联网医院邀请其他医师进行会诊时,会诊医师可以出具诊断意见并开具处方;患者未在实体医疗机构就诊,医师只能通过互联网医院为部分常见病、慢性病患者提供复诊服务。所有在线诊断、处方必须有医师电子签名,经药师审核合格后方可生效。


责任编辑:王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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