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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出台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处置实施方案(2020-2022年)

2020-08-05 10:54:51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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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戴绍志)为规范完善全市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处置体系建设,加强分类收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日前,《沧州市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处置实施方案(2020-2022年)》出台。

据统计,2019年,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9735家,医疗废物产生量0.397万吨,全部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集中收集处置;全市医疗废物处置单位2家,核准经营规模0.5万吨/年,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平均负荷率为79.4%。

根据《沧州市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处置实施方案(2020-2022年)》,2020年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收集暂存体系将基本建成,全市医疗废物集中收集率、处置率均达到100%。2021年底,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率达到100%,以消毒方式处置后的医疗废物全部进入垃圾焚烧设施焚烧处置。建成全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信息化监管平台。2022年底,建成全市医疗废物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医疗废物接收处置信息化,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实时监控全覆盖。

加快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建设。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收集体系建设,每个乡(镇)建立1个医疗废物周转站,负责收集暂存辖区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2020年完成;行政区域较大的县(市)建立1个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周转中心,负责收集暂存边远乡镇卫生院产生的医疗废物,2020年底完成体系建设。实现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全覆盖。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周转站、集中收集周转中心要与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签订医疗废物收集服务协议,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至少每2天(48小时)收集一次,确保医疗废物全口径、全分类收集转运,2020年底实现收集转运全覆盖。

统筹推进医疗废物处置体系建设。各县(市、区)综合区域现有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能力、工艺技术和预期处置需求等因素,按照鼓励新建一批、提升改造一批、严格限制一批的要求,积极推进以焚烧工艺处置为主、消毒工艺处置为补充的医疗废物处置体系建设,持续优化提升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全市不再新(扩)建高温蒸汽、化学消毒、微波消毒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已经立项备案、未开工建设的,要引导采用焚烧方式建设新项目;已经开工建设的,要采取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先进工艺技术,确保绿色安全、达标排放。到2021年底,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明确的部分医疗废物(感染性、损伤性废物),严格按照相关消毒技术规范处置后,全部转运至医疗废物焚烧设施或生活垃圾焚烧设施进行处置,处置焚烧率实现100%。

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保障能力。各县(市、区)政府立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废物管理特殊要求,统筹谋划医疗废物处置应急能力建设,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废物安全有效处置。加强应急处置设施储备,到2021年底,沧州市至少配备2套移动式医疗废物处置应急保障设施;其中黄骅市、泊头市至少各配备1套移动式医疗废物处置应急保障设施,其他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配备。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宁晓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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