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 13种药物限三级医院使用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 张苒)为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促进临床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有关要求,8月1日,河北省卫生厅发布了《河北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试行)。

    据悉,《目录》共涵盖临床常用的138种抗菌药物品种,分为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和特殊使用级。常用的阿莫西林、四环素等都划分在非限制使用级,氯霉素、阿奇霉素等划分在限制使用级,替加环素等13种药品划分在特殊使用级。

    河北省卫生厅规定,特殊使用级的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仅限三级医院使用。其他医疗机构因个案需要使用此类抗菌药物的,应当由3名以上药学、临床医学等相关专业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讨论,并经至少2名三级医院特殊抗菌药物会诊专家会诊后决定,并做好相关记录。各级医疗机构应用《目录》以外的抗菌药物品种,应当有充分的循证医学证据,并按照分级管理原则进行严格管理,确保药品使用安全、经济、有效。医疗机构在应用《目录》以外抗菌药物品种前,应当按照抗菌药物品规逐一填写《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备案表》(附件2),报省卫生厅备案。河北省卫生厅将组织专家,定期对备案药品使用的必要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

    此外,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还将加强辖区内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保证各项工作要求的贯彻执行。河北省卫生厅将组织力量,对各地、各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检查结果与医院评审评价工作相挂钩。

河北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试行)
   非限制使用级 限制使用级 特殊使用级
四环素类 四环素 米诺环素 *替加环素
多西环素    
土霉素    
氯霉素类   氯霉素  
  甲砜霉素甘氨酸酯  
广谱青霉素 阿莫西林 阿洛西林  
氨苄西林 美洛西林  
哌拉西林 磺苄西林  
羧苄西林 替卡西林  
对青霉素酶不稳定的青霉素类 青霉素    
青霉素V    
苄星青霉素    
普鲁卡因青霉素    
对青霉素酶稳定的青霉素类 苯唑西林 氟氯西林  
氯唑西林    
β-内酰胺酶抑制剂     *舒巴坦
青霉素类复方制剂(β-内酰胺酶抑制剂)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 氨苄西林/舒巴坦  
  哌拉西林/他唑巴坦  
  哌拉西林/舒巴坦  
  替卡西林/克拉维酸  
  阿莫西林/舒巴坦  
  美洛西林/舒巴坦  
  阿莫西林/氟氯西林  
第一代头孢菌素类 头孢氨苄 头孢硫脒 头孢西酮
头孢唑林 头孢替唑  
头孢拉定 头孢噻吩  
头孢羟氨苄    
第二代头孢菌素类 头孢呋辛(酯) 头孢丙烯  
头孢克洛 头孢替安  
  头孢甲肟  
  头孢孟多  
第三(四)代头孢菌素类 头孢曲松 头孢噻肟 头孢吡肟
  头孢克肟 头孢匹罗
  头孢他啶 头孢噻利
  头孢地尼  
  头孢唑肟  
  头孢哌酮/舒巴坦  
  头孢泊肟酯  
  头孢哌酮  
  头孢曲松他唑巴坦  
  头孢哌酮他唑巴坦  
其他β内酰胺类   拉氧头孢  
  头孢尼西  
  氨曲南  
  头孢美唑  
  头孢西丁  
  头孢米诺  
碳青霉烯类   法罗培南(口服) 美罗培南
    亚胺培南/西司他丁
    帕尼培南/倍他米隆
    比阿培南
    厄他培南
    法罗培南(注射)
磺胺类和甲氧苄啶 复方磺胺甲    
甲氧苄啶    
磺胺嘧啶    
联磺甲氧苄啶    
磺胺甲    
大环内酯类 红霉素 阿奇霉素(注射)  
阿奇霉素(口服) 地红霉素  
琥乙红霉素    
乙酰螺旋霉素    
罗红霉素    
克拉霉素    
林可酰胺类 克林霉素    
林可霉素    
氨基糖苷类 庆大霉素 妥布霉素  
阿米卡星 依替米星  
链霉素 奈替米星  
新霉素 异帕米星  
  大观霉素  
喹诺酮类 环丙沙星 莫西沙星 *洛美沙星
诺氟沙星   *氟罗沙星
左氧氟沙星   吉米沙星
氧氟沙星   依诺沙星
吡哌酸    
糖肽类     万古霉素
    去甲万古霉素
    *替考拉宁
多粘菌素类   粘菌素(口服) *粘菌素(注射)
    *多粘菌素B
咪唑衍生物 甲硝唑 左旋奥硝唑  
替硝唑    
奥硝唑    
硝基呋喃衍生物 呋喃妥因    
呋喃唑酮    
其它抗菌药物 磷霉素 利福平 夫西地酸
  利福昔明 *利奈唑胺
  利福霉素 *达托霉素
抗真菌药 制霉菌素 氟康唑(注射) 两性霉素B
氟康唑(口服) 伏立康唑(口服) *伏立康唑(注射)
氟胞嘧啶   *伊曲康唑(注射)
伊曲康唑(口服)   *卡泊芬净
特比萘芬   *米卡芬净
克霉唑    
注:1.本目录收录138个抗菌药物品种,涵盖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中国国家处方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目录》的抗菌药物品种。
    2.本目录所列抗菌药物只包括全身作用的抗菌药物(含抗真菌药物)。不包括抗结核病药、抗麻风病药、抗病毒药、抗寄生虫药。
    3.本目录采用了世界卫生组织的分类方法。

【责任编辑:张苒】

分享到:
实用资讯
  • 河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 法律顾问:河北球衡律师事务所 段贵珍 杨建国
  • www.hebnews.cn copyright© 2000 - 2012
  • 新闻热线:0311-67562054 广告热线:0311-67562966 新闻投诉:0311-67562994
  • 冀ICP证030017号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冀)字第101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3116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