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村卫生室将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
记者从石家庄市卫生局获悉,今年石家庄市将在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同时,大力推进基本药物在公立医院临床领域的合理、规范使用。
2012年,石家庄市43个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21个乡镇卫生院和3155个村卫生室推行了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实行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位居全省考核前列。栾城县医院成为全省首批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试点,工作经验推广到藁城市、鹿泉市等8个县医院。据统计,去年石家庄市基本药物销售额达到2.94亿元,患者人均日门诊和住院费用分别较2011年下降12%和20%,累计为群众减轻药品费用负担4814.28万元。
2013年,石家庄市将继续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卫生部门还将推动其他医疗卫生机构配备并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加大基本药物定期督导考核力度,确保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网上采购率保持100%,30日内回款率达到80%。推进公立医院临床合理、规范使用基本药物,二级医院基本药物使用量和销售额达到40%-50%,三级医院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额达到25%-30%。
【责任编辑:吴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