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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开展消毒产品专项检查 20种产品或不合要求

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在药店检查消毒产品

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在药店检查消毒产品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 吴潇 通讯员 刘云 马婧)近日,石家庄市卫生监督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消毒产品专项监督检查。主要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药店、大型商场(超市)进行检查。

    据卫生执法人员介绍,今年以来,已检查消毒产品生产企业54家,消毒产品经营单位82家。从检查情况看,石家庄市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整体卫生状况良好,硬件设施及管理较完善,但一些生产企业由于人员流动较大,存在部分从业人员未办理健康合格证明上岗的现象。在检查的82家经营单位中,20余种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出现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效果或不符合卫生要求。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消毒产品,监督人员责令经营单位登记下架,不得继续销售,并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

 

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在药店检查消毒产品

    卫生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消毒产品不是药品,消毒产品外包装标注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格式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卫消证字(发证年份)第XXXX号”,消毒剂或消毒器械卫生许可批件号格式为:“卫消字(年份)第XXXX号”,进口产品为“卫消进字(年份)第XXXX号”。消毒产品的审批和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发放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而药品是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审批,要经过药理、病理、毒副作用测试和临床验证等一系列环节,在确保安全有效的情况下才可能批准,产品外包装标注的文号为“国药准字”。消毒产品中的消毒剂、抗(抑)菌剂等消毒产品,仅有消毒或抗(抑)菌功能,不具备治疗疾病的作用,不能代替药品,千万不要轻信消毒产品广告或标签说明书中具有治疗疾病或适用于某种疾病的宣传,患者若盲目使用消毒产品治疗疾病,非但起不到治疗作用,还可能延误治疗时机。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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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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