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记者伍松林 实习记者梁成栋)5月30日下午,河北省卫计委于河北会堂召关于单独两孩政策的新闻发布会。即日起,凡是符合河北省单独两孩政策的夫妻经过批准后可以再生育一胎。
单独两孩政策对象需同时符合三个条件 双胞胎家庭再婚家庭不适用
河北省单独两孩政策的适用范围和对象须同时符合三个条件:
一、夫妻双方户籍或者一方户籍在河北省;
二、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是指夫妻只生育(含收养)一个子女或生育(含收养)过一个以上子女但现只存活一个子女。
三、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以下三种情况属于独生子女范畴,一种是指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曾有兄弟姐妹但均于生育子女前死亡;第二种是同时依法收养的独生子女也可被视为独生子女;除此以外,非法生育或收养的独生子女,依法征费并已发给《河北省政策外生育结论证》的,也可被视为独生子女。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第一胎为双胞胎或多胞胎的及再婚生育家庭不适用此次政策范围,河北省关于再婚家庭生育政策将继续按照《条例》规定执行:再婚夫妻一方无子女,另一方有两个以下子女的,经过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单独两孩申请需7类基本材料 最快24个工作日可完成审查批准
符合单独两孩政策条件的夫妻再生育,实行再生育审批,在申请领取生育证后,方可生育。
户籍不在同一省(区、市)的单独夫妇可在已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一方户籍地申请再生育。符合在河北省申领生育证的单独夫妇,应按《河北省再生育审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向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由乡(镇)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按审批权限报县级或市级卫生计生(人口计生)部门审批。据了解,办理单独两孩再生育手续应提供以下7类基本材料:
1、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户籍登记卡、结婚证;
2、已生育(包括收养)子女户籍登记卡;
3、第一个子女生育证件或乡级计划生育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第一个子女是违反政策生育的,应提交《河北省政策外生育结论证》);
4、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由所在单位(村、居委会)出具独生子女证明,独生子女一方父母由所在单位(村、居委会)出具婚育情况证明。
“整个审查流程包括四步,第一步是本人申请,第二步是单位核实,第三步是乡级审核,最后一步是审查批准。”河北省卫计委张武保副处长讲到,“整个流程审批下来差不多24个工作日。”
对拟批准再生育的单独家庭,审查流程过程中将在单位、村(居)委会公示10天并逐级公布监督电话,群众可通过举报电话对作假者进行监督。省级举报电话为0311—87046044,也可直接拨打12356计生热线电话进行举报。
近三分之一符合条件家庭想生二胎 河北省医疗配套服务能应对生育高峰
河北省卫计委在发布会上表示,为了做好我省生育政策完善工作,河北省组织开展了独生子女家庭生育意愿调查。
汇总结果显示,全省单独家庭为69.71万户,全省单独一孩家庭为63.15万户。其中非农“单独”家庭为36.38万户。在非农“单独”中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家庭约为33.34万户。从生育意愿情况看,确定不再生育二孩的家庭为14.51万户,占单独一孩家庭总量的23.03%;确定生育二孩的家庭有20.49万户,占32.44%,接近三分之一;不确定是否生育二孩的家庭为28.12万户,占44.53%。
针对单独两孩生育政策实施后短时间出现的生育高峰,河北省配套医疗服务是否会出现“一床难求“的现象。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政策实施前我们对此专门做过调研,从全省来看,配套医疗服务能够满足单独两孩政策放开后的需求,但是针对部分地区优质的资源仍会是紧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