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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食品安全总体情况

2017-02-23 11:11:25 来源:河北新闻网

一、食品安全总体概况

唐山位于河北省东部,地处环渤海中心地带。现辖14个县(市)区、4个开发区(管理区),总面积13472平方公里,全市总人口755万(常住人口780.12万)。2015年,全市生产总值6103.1亿元,比上年增长5.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569.1亿元,增长2.8%;第二产业增加值3365.4亿元,增长4.9%;第三产业增加值2168.6亿元,增长7.5%。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市人均生产总值78354元(按年平均汇率折合12580美元),增长4.8%。全部财政收入574.6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5.0亿元,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465元。

唐山素有“冀东宝地”、“京东粮仓”之美誉,丰富的农副产品资源为食品加工业长足发展提供了充足的原材料基础,围绕农产品种植分布,形成了奶业、鲜果、板栗和肉业4大产业加工集群。目前,全市共有市级以上蔬菜种植园区78家,畜禽备案企业2871家,畜禽定点屠宰企业60家,水产健康养殖场37家,生鲜乳收购站390家。持证食品生产企业610家,食品流通企业17899家,餐饮服务单位8520家。食品生产企业涵盖了食品工业3大门类25个细分行业。在统规模以上食品加工企业114家,按照主要门类划分,农副产品加工业企业88家,食品制造业企业15家,酒、饮料制造业企业11家。其中,销售额超亿元的24家。销售额达10亿元以上量级的加工型龙头企业6个。

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唐山市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谋划,以问题为导向,精准对标达标,强化食品全链条食品安全监管,推动全市食品安全态势持续稳定向好,食品安全工作在全省综合考核中名列前茅。

(一)企业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市政府及食品监管部门坚持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在全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中大力推进实施良好行为规范,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在企业中开展食品生产诚信单位创建,完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诚信档案,实施“黑名单”公示制,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诚信经营。

(二)全面深化监管体制改革。着力构建市、县、乡、村“四级”监管网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全市统一规划建设了195个高标准的基层监管机构(其中81个农技区域综合站和114个乡镇动物防疫站),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14个县(市)、区全部设立市场监督管理局,建设了138个食品药品监管派出机构。乡镇层面,设置了213个乡镇食安办,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750名。

(三)全面加强食品安全财力保障。全市年度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由创建前的平均4269万元提升到5076万元。其中,2015年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管经费同比增长37.5%,2016年同比增长146.8%,满足了每千人4份的食品检验样本量的经费需求。按照国家有关部委要求,配齐配全食品安全执法装备,总价值由创建前3024万元提升到7718万元。

(四)优化整合食品安全检测资源。唐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所属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具备食品检验资质,取得GMA(中国计量认证资质),能够开展食品安全检测工作,具备常规检验检测能力。唐山市农牧局所属畜牧水产品质量监测中心认证的检测参数已达574项,仪器设备价值超过5000余万元,年检测能力超过6万批次,畜牧水产检测能力和水平位居全国地市级前列。全市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全部建立了食品快检室,100%具备定性快速检测能力,211人取得《食品快检资格证书》,可以正常开展快检工作。

(五)食品检验检测力度持续加大。2015年以来,唐山市共完成食品(含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验任务7万批次以上,达到辖区人口每千人4份的基本要求,年度增长率22.8%,覆盖了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等重点区域,涉及肉类、水产品、乳制品等重点品种,完成率100%。近年来,大宗农产品总体合格率99.3%。食品安全监督抽验合格率由2015年的97.2%提升到98.2%;本地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抽检合格率为97.95%,实物质量合格率99.19%。

(六)强化食品安全风险检测评估。建立健全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建设,全市14个县(市)区建立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15所,实现辖区全覆盖,2015年报告1499例,2016年报告2493例,增幅66.3%。

(七)加大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打击力度。2015年以来,共查处各类食品刑事案件91件,抓获涉案人128名,捣毁黑作坊、黑窝点91个,涉案金额5094.23万元。

(八)全面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交流。进一步建立完善部门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会商机制,强化各部门之间的工作交流和信息沟通。定期召开风险会商会议,针对非法添加瘦肉精、孔雀石绿等物质进行风险研判,及时发现和消除辖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质量有效提升。

(九)积极构建社会共知格局。市人大连续两年开展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食品行业协会在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作用逐步加强;食品安全举报投诉渠道畅通,2016年食品投诉举报数量达到1480件;量身打造了“聚焦食药安全”、“农牧之窗”等栏目,相继开展了“微信答题”、《食品安全拍拍拍》、“啄木鸟”食品安全工作志愿者招募等系列活动,食品安全宣传阵地得到了巩固。

二、创建工作概况

唐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市政府组建了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食安委主任任组长,分管农牧、食药监、公安的副市长任副组长,38家成员单位的唐山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置了“一办九部”(一个创建办,下设九个工作部),搭建了上下联动、部门联手的工作平台。同时,结合自身实际将创建任务分解成8方面、104项工作任务,制定印发了一揽子工作方案,配套建立健全了组织领导、宣传引导、督查考核、资金保障等机制。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焦彦龙多次就食品安全工作做出重要批示,要求精准抓问题、解决问题。市委副书记、市长丁绣峰专门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签发《致各县(市)区长的一封信》。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久宗主抓创建,要求每月一调度、一排名、一公开。市政府其他分管领导定期深入县区督导调研,组织落实。市人大启动了食品安全专题询问工作,以“先审议后询问”的方式,对各部门创建工作进行督促和支持。市委、市政府按照 方四个干”(干什么、谁来干、怎么干、什么时间干成)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精准定位、对标达标,定期印发创建工作《问题清单》和《督办清单》,对各县(市)区实时动态评价,并责成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全程跟踪问效,进一步强化了各级政府创建主体责任的落实。

(一)科学统筹、高位推动,严格落实党政同责要求。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唐山市委、市政府先后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和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并将其纳入“平安唐山”建设等全局性工作当中,纳入全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按照3%的权重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年度综合目标考核。2016年市委、市政府将“提升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列为为群众办的10件实事,所辖14个县(市)区将食品安全工作列为实事工程或福民工程。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了《关于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全面贯彻落实“四有两责”的意见》。二是强化财力保障。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经费和设施设备投入保障的通知》,切实将食品安全日常监管、食品药品检验、举报奖励、协管人员津贴等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食品安全财政投入呈现出稳定增长态势。在此基础上,按照每人每年1200元标准,对6832名食品药品协管员给予补贴,安排检测试剂补贴660万元,引导132家农贸市场和大型超市开展面向公众的“快检开放日”活动。三是健全监管体系。14个县(市)区全部设立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置了138个食品药品监管派出机构。目前,全市专门从事食品安全工作的人员达到了1696人;乡镇层面,设置了213个乡镇食安办,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750名;制定了《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实施方案》,初步搭建起了市、县、乡(镇)三级各有侧重、监管部门与企业自检、第三方机构互为补充的检验检测体系。市本级建立了具备检验资质的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县区建立了玉田、遵化、滦南3个区域性检验中心,辖区所有派出机构100%建立快检实验室。四是明晰监管事权。明确了唐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在以市食安委、食安办印发《关于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意见》、《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市县乡行政权力清单和监管责任清单》等基础上,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了《唐山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二)因地制宜、主动作为,强化食品安全源头治理。一是严把源头治理。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县创建活动,出台了《唐山市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实施方案》。目前,曹妃甸区、玉田县已经被农业部授予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称号。迁安市、丰南区、丰润区、乐亭县、滦县5个县区纳入了河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行列,数量位居全省第一位。二是闭合监管链条。积极建立从食品种养植到消费全环节的监管制度。以市政府令和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出台了《唐山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情报信息联席会商机制》、《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的意见》、《唐山市问题食品处置管理工作制度(试行)》等文件,强化了部门间双向及多向的衔接互动。三是斩断利益链条。率先在全省出台了《唐山市畜禽屠宰管理条例》、《唐山市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方案》、《唐山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等法规政策,配套启动了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项目、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全市建有畜禽定点屠宰场60家,生猪定点屠宰肉品上市率达到100%,畜禽定点管理水平和肉品质量处于全省前列。近年来集中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240万头,病死猪集中无害化处理数量和比例在全省领先。四是促进集约发展。先后出台《唐山市推进传统产业脱胎换骨的实施方案》、《关于加快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的意见》、《关于加快连锁、配送企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关于印发唐山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支持性文件,积极促进食品产业规模化生产和连锁经营。全市建设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2个,万亩以上省级园区4个。全市规模以上食品加工企业114家,其中农副产品加工业企业88家,食品制造业企业15家,酒、饮料制造业企业11家,销售额超亿元的24家。大力推进品牌专营化,如河北香宇食品有限公司在市内开辟了14家直营超市;施尔德实施了“特色物联网三年规划”,投入资金1600万元开辟了30个品牌专卖店,未来两年将达到100家;“挨个来”在全国有1600家加盟店,其中有1200家在北京。

(三)科学监管、严格执法,主动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一是落实良好行为规范。建立健全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出台了《唐山市全程监管工作机制》、《唐山市食品安全信息共享机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与预警工作制度(试行)》,分环节开展了分级分类或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制定了各个环节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规范了检查频次与工作标准。以市食安委名义印发了《良好行为规范》,全面予以推广实施。二是推行网格化监管。出台了《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规范化管理。通过筛选推荐、审查公示、聘用上岗等程序,选聘了6832社会协管员,将津贴纳入了市、县两级财政预算,每年给予不少于1200元的补助。精心编印了《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资料汇编》、《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工作手册》等培训资料,定期开展培训,加强动态管理,约束协管行为,逐步实现了协管员队伍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三是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建立15家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实现辖区全覆盖。出台了《食品安全风险清单》,定期开展隐患大排查和风险会商,及时发现隐患苗头。针对私屠滥宰、注水肉、非法添加、农药残留等问题,以及丰润区的肉制品、玉田县的饮料、迁西县的板栗、乐亭县的速冻食品、迁安市的粉条、遵化市的罐头、滦南县的大米等区域性特色食品,实施全方位整顿规范。并以食品集中生产区域治理提升行动为契机,推动遵化100多家小作坊发展为26家规模化生产企业。四是主动破解监管难题。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整治工作提升到政府层面,纳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启动了百日攻坚综合整治行动和“早7点、晚7点”行动,组织文明办、食药监局、城管局赴各地开展明察暗访,并依托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全方位宣传和曝光整治行动。截止目前,全市共登记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16305家,规划布局食品摊贩集中区域318个,取缔窝点295个;市综治办、食安办、教育局等多部门联合启动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圆满完成学校食堂两年提升行动,加强了学校食堂软硬件建设。五是加强应急管理。修订完善《唐山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出台了《食品事件防范应对规程》。建立健全了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队伍,配备了应急抽验、现场处置和通讯装备。全面强化应急培训与演练,将应急培训纳入全年培训计划,通过举办培训班和知识讲座等形式,开展系统化的培训,市县组织开展11次食品安全应急演练。此外,强化舆情监测,加大对敏感热点舆情信息的收集分析和研判,按有关规定发布预警信息。严格信息报送制度,定期报送有关信息,无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行为。

(四)严惩重处、刚性执法,合力打击违法犯罪。一是强化问题食品处置。以市食安办名义印发了《问题食品处置机制》,农牧、质监等各环节配套出台了相关工作制度,规范了问题食品处置流程,强化了对问题食品的上下游追溯。二是建立联合整治机制。初步建立了区域间、部门间多层面、全方位的沟通协调机制,推动在信息共享、执法联动等方面实现规范化和常态化的协作。与天津蓟县、宝坻、宁河3个县区签订了1+3合作协议,共建区域性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组织公安、商务等11个部门联合出台了《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情报信息联席会商机制》,及时解决了“盯不准”、“震不住”和“打不死”的问题;三是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全市14个县市区全部建立公安食品安全保障专职队伍。各监管部门积极引入绩效考核激励机制,开展了“执法办案能手”和“十大案件”评选活动,每季度对全市执法办案情况进行通报,并以飞行检查的形式深入各县(市)区开展督促检查,真正将监管工作的责任和压力传递到了基层。食品安全涉刑案件100%移交,100%查处到位。

(五)加强监管、严格自律,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全市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率达97.3%,位列全省第一;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全部实现产品可追溯;出台了《关于加快唐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将食品安全信用状况纳入社会诚信范围。大力开展动态分类晋级示范创建活动,分四批命名市级诚信示范单位460家,形成了多层次、全方位的食品安全示范群体;率先开发农产品质量管理与追溯系统,对农产品质量信息数据上传、汇总、分析,以大型农贸批发市场源头治理为切入点,实施“二维码”追索系统试点,探索全程监督、快速查询和有效追溯的食品安全信息化监管路径。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探索多元履责措施,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目前已累计为1305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提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服务,保费 292.2万元,保额达27.9545亿元。

(六)多元管理,共治共享,提升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

一是监督力度加大。2015年以来,市人大先后印发《关于做好食品安全专题询问相关工作的通知》,以“先审议后询问”的方式,对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河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落实情况进行专题问询和执法检查。唐山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专题工作报告。二是加强新闻宣传。量身打造了“聚焦食药安全”、“农牧之窗”等栏目,定期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大力推进新闻发布的制度化,制定并落实了新闻发言人制度、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除定期组织举办新闻发布会外,还灵活采用新闻通气会、媒体见面会、媒体开放日、座谈会,及时发布食品监管工作进展和成效、抽验信息、典型案件查处等方面内容。2015年以来,累计举办新闻发布会3次,召开新闻通气会6次,公布典型案件70件。三是营造宣传氛围。出台了创建工作公益宣传工作方案,发放了“致城乡居民和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一封信”,在高速路设置广告牌8块,在200辆公交车LED电子屏和车内镜框播放或设置宣传广告及标语,每月举办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2场,启动了为期一年的“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公益讲座”,并相继开展了“微信答题”、《食品安全拍拍拍》、“啄木鸟”食品安全工作志愿者招募等系列活动,真正使创建工作走进千家万户。2015年以来全市累计开展各类面向广大基层群众的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368次,平均每月开展活动15次。

三、亮点工作

(一)“标配”食品销售企业快检室,打造群众放心“菜篮子”。唐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群众“菜篮子”安全,将提升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纳入市委、市政府2016年度为群众办的10件实事,率先在全省引导全部132家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标准化菜市场、500平米以上大中型超市自行出资建立食品安全快检室,市县两级财政落实补贴660万元,每月定期面向公众开展以食品检验为主要内容的“公众开放日”活动,累计接待群众咨询38481人次,企业自检食品75687批次,免费为群众检测28949批次,让群众真切地感受到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带来的实惠。

(二)“五化协同”推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以国家第二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为契机,逐步实现了餐厨废弃物从产生到收集运输,再到处置利用的闭合式循环发展模式。一是服务市场化。积极引进社会资本,采取PPP模式,投资1.8亿元建设唐山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于2016年7月正式建成投运。二是收运处一体化。建立集回收、运输、处理于一体的管理体系。与4275余家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签订《餐厨废弃物委托收运协议》,覆盖八个主城区,受益群众339万人,统一配发餐厨废弃物收集桶9600余个,签约率达95%以上。三是制度规范化。以政府令形式出台了《唐山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建立了餐厨废弃物管理台账、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考核办法及公示公开等制度,通过电视、网站、报刊等媒体公示餐厨废弃物处置量,接受社会监督。四是执法常态化。建立了由市食安办牵头,市城管局、市食药监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等部门参与的餐厨废弃物管理联合执法机制,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切断非法收运渠道,倒逼餐饮企业将餐厨废弃物交有资质企业处置。五是处理无害化。立足于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产业链延伸,实现高效、安全利用。自投入运营以来,累计处理餐厨垃圾 31012.49吨,污泥3245.89吨,废弃油脂176.88吨,产生沼气671960.9立方米,生物柴油66吨,有机肥390.6吨。

(三)综合整治食品小作坊、小摊贩。唐山市围绕实现“清底、治乱、正容”三大目标,疏堵结合、多措并举,综合整治食品小作坊、小摊贩。一是严格管控到位。率先在全省开展了食品小作坊、小摊贩的综合整治,市委宣传部、市食药监局、市城管局联合开展了“早晚七点行动”,在市民比较集中、就餐、采买和上下班出行高峰时段,由执法部门开展联合行动,治理乱摆摊位、欺街占道等行为。二是因势疏导到位。对食品小作坊、小摊贩因势利导,制定出合理的、渐进的、可以被接受的管理举措,实现自我约束和政府管理的有机统一。累计投入资金5.2亿元,建成使用标准化菜市场59家,积极引导食品摊点进厅入街、分行划市。同时,按照方便生活和合理布局的原则,实施 ,两限、两定、三统、一诺”举措(限时间、限区域;监管人员“定人、定责;统一登记、统一服饰、统一台账;食品安全公开承诺)。三是坚决惩处到位。按照保证食品安全和满足市民需要的双重要求,出台了《唐山市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目录(第一批)》,涵盖乳制品、肉制品等21类食品。在此基础上,针对板栗、速冻食品、豆制品等区域性特色食品,组织公安、环保、电力等部门实施全方位整顿规范,全力扫除各种黑作坊、黑窝点,严查重处了一批典型案件,在媒体进行曝光。四是统筹宣传到位。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和正确导向作用,在主流媒体持续刊发《整治行动的通告》,并在重要时段滚动播出整治宣传标语,多角度曝光食品小作坊、小摊贩违法违规行为,营造人人关心、支持食品安全的浓厚氛围。

责任编辑:高小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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