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健康河北

开学季!石家庄多措并举确保全市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

2018-09-04 15:49:19 来源:河北新闻网
进入移动版,省流量,体验好

河北新闻网讯 2018年秋季新学期开学啦!新生集中入学,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设施设备重新启用,从业人员更换频繁,校园食品存在安全隐患。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人员,迅速贯彻姜阳副市长讲话精神,根据省局统一部署,对全市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并重点检查6、7月份抽检不合格的单位及产品,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保障“开学第一餐”食品安全。

石家庄各县市区食品药品执法人员深入学校(幼儿园)食堂进行现场检查

近日,石家庄市副市长姜阳对桥西区和平医院幼儿园进行调研,要求在全市学校食堂和幼儿园全面落实“十条严禁”。

一、严禁采购、贮存和使用亚硝酸盐。

二、严禁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加工制作四季豆(豆角)、发芽土豆、鲜黄花菜、现磨豆浆、野生蘑菇等国家明令禁止学校食堂加工制作的食品及原料。

三、严禁超许可范围经营食品。

四、严禁在食品操作场所、库房等地贮存药品,农药、消毒液等化学品。

五、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操作加工场所,严禁用幼儿园食品操作间加工、贮存园外食品及原料。

六、严禁购买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七、严禁购买使用未按规定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八、严禁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九、严禁贮存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

十、严禁贮存使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石家庄各县市区组织学校餐饮负责人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会议

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全市学校食堂和幼儿园要在显著位置张贴“十条严禁”,食堂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做到人人熟知,进一步明确学校主体责任,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应急预案,深入开展自查工作,各级监管部门在开学前,要组织学校和幼儿园管理人员进行一次食品安全培训。同时要利用开学第一餐时机,对校园内的食堂及其他食品经营者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如下内容:

一、查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新上岗及健康证明过期的从业人员必须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后可上岗。

二、查设施设备的运转情况。对不能正常运转的设施设备,该维修的维修,该撤换的撤换。

三、查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感观性状和保质期。对感观性状异常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洗涤剂消毒剂等食品相关产品,应立即废弃。

四、查场所、设施设备、餐用具等的清洁状况。食堂供餐前,应对加工处理区内的所有区域设施设备、餐用具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洁消毒。

五、查有害生物滋生情况。发现餐饮服务场所内存在有害生物或其活动迹象,应立即自行或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机构采取有效的有害生物防制措施。

石家庄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积极开展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推动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石家庄各县(市、区)局迅速行动,纷纷组织召开2018年秋季校园(幼儿园)食堂"第一餐"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对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校长、食堂负责人进行约谈警示,并深入学校(幼儿园)食堂进行现场检查,主要包括食堂食品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食堂经营许可证是否有效、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进货渠道、餐具清洗消毒措施、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操作间硬件设施、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以及食堂食物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方面,确保广大师生“开学第一餐”食品安全。

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夯实监管责任,强化隐患排查,确保清零到位,筑牢校园食堂食品安全堤坝,为广大师生坚决守好食品安全大门!

责任编辑:张欣媛
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
			河北新闻网
			官方微信
			
			河北日报
			客户端
			

相关新闻

电子报
网站首页 我要评论 分享文章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