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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连续六年探索和坚持“校长陪餐制”

2019-04-20 22:46:39 来源: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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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 从邢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2013年以来,邢台市在我省率先探索和推行“校长陪餐制”,要求全市所有学校(含幼儿园)每餐必须有一名校级领导在食堂与学生一起用餐,并定期督导检查制度落实情况,校园食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通过“校长陪餐制”,邢台市把学校负责人与学校食品安全“捆绑”起来,倒逼学校承担起学校食品安全的重大责任。六年来,邢台市1488所建有食堂的学校和幼儿园中,全部实行了“校长陪餐制”,“清洁厨房”达标率80%以上,量化分级优良率达75%。

为解决学校食品安全监管难题,受煤矿领导带队下井和普通矿工一起施工,倒逼行业主管领导加强安全设施建设,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率的启发,2013年开始,邢台市在部分学校试行“校长陪餐制”。2013年10月,原邢台市食药监局联合该市教育局在全市范围内推行“校长陪餐制”,并要求学校公布监督举报投诉电话,通过学生举报、家长参与、媒体曝光等方式加强社会监督,让陪餐制度成为一种刚性制度。

据统计,邢台市1488所拥有食堂的学校近三分之一每天只供应一顿午餐,其它学校学生实行寄宿制,全天在学校就餐,全市每天大约80万学生在食堂就餐。为更好落实“校长陪餐制”,邢台市场监管部门和教育部门联动,督促各学校、幼儿园尽快建立并实行 “校长陪餐制”。要求学校每周制定一次陪餐安排表,由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存档备案。要求陪餐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对不认真记载陪餐记录、不及时整改问题的,给予批评教育。陪餐的校领导不仅需要陪着学生一同就餐,餐前必须提前进入食堂后厨,查看环境设施及操作人员卫生及饭菜质量,餐后还要对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作评价,记录下对每餐的评价及整改意见,确保就餐全过程的监督。

根据要求,每个学校均成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安排一名后勤处长或餐饮经理任食品安全管理员,专职负责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监督“校长陪餐制”的落实。同时,每个学校还成立学校食堂管理委员会,由师生和家长代表组成,参与学校食堂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学校在食品采购、食堂管理、供餐单位选择等重大事项上,听取学校食堂管委会的意见。还邀请家长代表和学生一起就餐,了解学生平时饮食情况,充分调动学校、家长、学生食品安全管理积极性,营造多方共同关注、监督、管理校园食品安全的共治格局。

教育部门每年与辖区学校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将食品安全列为年度考核的关键指标。为更好落实“校长陪餐制”,学校党组也与每名校领导签订责任状,对校长陪餐过程中出现校园食品安全事件的,实行“一票否决”。

充分利用“明厨亮灶”功能,将学校食堂后厨的操作间、凉菜间、洗消间、就餐区域等关键部门和关键环节予以展示,使学校食堂成为可视、可感、可知的透明厨房,方便部门监管和家长监督“校长陪餐制”的落实。同时,学校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还采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辖区内学校落实“校长陪餐制”情况进行检查,并适时发布通报,督促制度的落实。

责任编辑:张欣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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