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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开展规范诊疗行为提高实际报销比例专项行动

2023-04-07 15:01:27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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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陈玉)为进一步强化医务人员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诊疗的自律意识和医疗机构主动控费、规范诊疗行为的责任意识,切实提高住院实际报销比例,近日,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开展规范诊疗行为提高实际报销比例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专项行动范围为全省二级及以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实施时间自发文之日起至2023年12月底。

《通知》明确,专项行动的三项具体内容如下:

规范药品、医用耗材采购行为

定点医疗机构要根据临床需求,主动控制成本,对同通用名药品和医用耗材,在合理使用的基础上,按照先集中采购中选药品和医用耗材,后非中选药品和医用耗材,先价格较低药品和医用耗材,后价格较高药品和医用耗材的原则进行采购,积极引导患者优先使用质优价宜的药品和医用耗材,进一步节约医疗费用,减轻患者负担。

规范药品、医用耗材使用行为

定点医疗机构一般应使用医保目录内药品、医用耗材和诊疗项目,优先使用集采中选药品、医用耗材,优先使用质优价宜药品、医用耗材,建立医保目录外药品、医用耗材和诊疗项目使用分析评价制度,严格控制自费项目使用比例和大型设备检查阳性率,严禁开展“套餐式”检验检查,不得将彩超、CT、MRI等列为常规检查项目。杜绝诱导患者院外购药,严禁违规开具大处方。

规范诊疗行为

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按照诊疗规范提供合理、必要的医药服务,不得分解住院、挂床住院,不得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不得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不得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不得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

同时,《通知》细化了具体实施步骤,4月份是定点医疗机构签字承诺阶段,5月份是汇总报送阶段。下半年为抽查检查阶段,《通知》提出,各级医保部门要充分运用国家统一医保信息平台“基金监管数据分析子系统”对定点医疗机构费用进行监测,每月将监测结果向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推送,督促定点医疗机构建立医保费用分析制度,每月与上月情况进行对比,要重点关注集采药品、医用耗材和医保目录内药品、医用耗材使用较多且供应充分的疾病,确保年底前如期实现同病种患者平均报销比例提升的目标。

《通知》提出,开展规范诊疗行为提高实际报销比例专项行动是河北省医保局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发展中不断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举措。全省各级医保部门和定点医疗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坚决的态度、扎实的部署、有力的措施,全力推进专项行动。

《通知》要求,各级医保部门要对实际报销比例过低的医疗机构进行约谈提醒,督促整改。按照“通过扩大目录提高住院实际报销比例1%,通过集中带量采购提高住院实际报销比例1%,通过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住院实际报销比例1%”三个百分之一的行动要求,强化督导,巩固成效。

河北省医保局将进一步完善医保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开通绿色通道,按程序及时将临床价值高、经济评价优良的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责任编辑:陈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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