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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2023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发布

2023-12-27 13:06:01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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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 12月22日,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有关问题的通知》,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自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就有关政策进行了解读。

本次调整中,国家医保局在加强研究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规则、规范程序,目录调整的科学性、规范性、透明度以及精细化水平等进一步提升。牢牢把握“保基本”的功能定位,将基金承受能力作为必须坚守的“底线”,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着力满足广大参保人基本用药需求;完善续约规则,初步建立基本覆盖新药全生命周期的支付标准形成机制,加大对医药创新的支持力度。同时,本次调整在确保基金安全的基础上,继续适当放宽部分目录内品种的支付范围,药品可及性和用药公平性得到进一步提升。

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收载西药和中成药共3088个。其中西药部分1335个,中成药部分1323个(含民族药93个),协议期内谈判药品部分430个(含西药363个、中成药67个)。另外,还有基金可以支付的中药饮片892种。

本次调整共新增126种药品,其中肿瘤用药21种,新冠、抗感染用药17种,糖尿病、精神病、风湿免疫等慢性病用药15种,罕见病用药15种(其中阿伐替尼片同为肿瘤用药),其他领域用药59种。同时,调出了1种即将撤市的药品。本次调整后,目录内药品总数将增至3088种,慢性病、罕见病、儿童用药等领域的保障水平进一步得到明显提升。

在谈判/竞价环节,共有143个目录外药品参加,其中121个谈判/竞价成功,成功率为84.6%,平均降价61.7%,成功率和价格降幅与2022年基本相当。

药品医保支付范围的调整,涉及临床用药合理性和基金安全,必须稳妥推进。今年在调整确定医保药品支付范围上主要有以下考虑:一是对于新准入和续约的品种,医保支付范围根据企业申报情况由专家论证确定,原则上与说明书保持一致。二是对于目录原有品种,按照“保障基本、科学合理、减少限制、同类平衡、逐步推进”的总体思路,综合考虑各地实践、临床需求、基金承受能力,以及医保管理能力,制定了分批调整规范的工作方案,相应药品经专家逐一充分论证后确定具体的支付范围。今年的工作中已经按照计划论证调整规范了部分药品的支付范围。三是对个别原支付范围表述不合理的药品做了论证修订,使之更准确,符合药品说明书要求和临床实际情况。

责任编辑:陈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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