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各级人口计生和卫生部门要以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和超范围开展人流等计划生育服务行为为重点,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健全、完善B超使用管理制度、流(引)产和分娩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物使用管理制度、死婴规范管理制度、染色体检测胎儿性别专用设备的使用管理制度,严禁个体医疗机构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五、各级物价和卫生部门要继续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监管,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重点开展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治理,严厉查处乱检查、乱收费等违规行为。对营利性医疗机构中群众反映突出的医疗服务价格问题,要组织开展医疗服务价格合理性评估,科学测算医疗成本,从严治理各种过度治疗、虚假治疗等医疗欺诈行为。
六、各级食药监和卫生部门要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为重点,加强药品使用环节监管。规范抗菌药物等临床用药管理,促进合理用药。要建立健全毒麻药品、精神类、放射药物等特殊药品管理,严控药品流通和使用,保障公众用药安全。要依法打击未经批准的医疗机构违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等违法行为。
七、各级卫生部门要继续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和农村地区为重点,深入开展打击各种无证行医工作,严厉打击雇佣医托行骗行为。要健全无证行医信息搜索网络,建立打击非法行医联动机制和无证行医黑名单制度,加强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力度,确保取得实效。公安部门应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工作,加强对涉嫌犯罪案件的侦办力度。
八、创新医疗服务监管工作机制,加强医疗服务监管各环节的信息沟通和共享,对医疗机构实行不良执业记分管理,建立诚信档案,并定期向社会公示。要加强行业自律,充分发挥医院管理协会、护理协会等行业协会的作用,建立并完善行业内自我监督、考核、评估管理机制。
九、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各级各部门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鼓励并支持群众举报投诉违法行为,对举报线索及时查处并反馈。要加强舆论宣传,在主流媒体设立医疗卫生安全宣传专栏,宣传安全就医常识、发布就医提示、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责任编辑:吴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