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河北省内用血可异地报销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 张苒)记者从省血液中心获悉,9月1日起省内用血将可异地“按照这一规定,今年9月1日起,我省也将实现省内异地用血就地报销。”河北省血液中心有关负责人说,实现省内异地用血就地报销后,外地和本地享受同等待遇。

    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省内异地用血时,其费用由用血地负责血液费用报销的相关机构先行报销,再由献血地负责血液费用报销的相关机构向用血地血液费用报销机构支付其用血相关费用。同一省级行政区域内,献血地和用血地用血返还标准不一致的,应当按照献血地返还标准执行;无偿献血者在多地献血,由无偿献血相关人选择其中一个献血地的返还标准执行。

    在此河北新闻网健康频道记者提醒广大献血者,要享受这一用血报销的便利,需要您的献血地和用血地都在河北省内才行。

【责任编辑:张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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