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诊疗后付费”河北省部分医院已试水
昨天,央视报道的一则新闻,引发全国人民的关注:今年我国将推行“先看病后付费”制度。其实,“先诊疗后付费”模式在我省部分医院已经开始“试水”。今年我省将稳步推行“先诊疗、后结算”模式,以方便群众就医,简化就医环节,缩短候诊时间。
事件
“先看病后付费”
备受人们关注
“真的吗?是真的吗?”“好!好!好!早就盼着这一天了!”……昨天下午,记者通过对省会部分医院数十位住院患者的采访发现,这则最早由央视报道的新闻,让人们备感激动和惊喜。住院患者赵先生再三询问了记者,在得到肯定的答复后,脸上满是激动。他说,对老百姓来说,“先看病后付费”这一制度出台得太好了,也太及时了,“今后,百姓看病更方便啦。同时,去医院看病一定要带够钱将成为历史”。
在互联网上,“先看病后付费”同样备受广大网友的关注。在新浪、搜狐、网易等各大门户网站上,这则新闻牢牢占据了新闻网页的重要位置。众多网友纷纷留言拍手称赞这一政策,但也有网友提出了一些疑问,比如患者看好病了,出现恶意逃费,怎么办?如何才能保证这一惠民便民政策的落实?“网友们的关心和疑问不无道理,这些问题需要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台或制定相关办法,并加以解决。”省会一家大型医院的负责人说。
调查
“先诊疗后付费”
我省早已试水
其实,“先诊疗后付费”模式从去年甚至从前年开始在我省部分医院已经开始“试水”。记者调查发现,在这一模式的试水过程中,恶意逃费现象极少发生,对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
作为我省首批试点县的医院——沧州市南皮县中医院就是其中一员。这家医院早在2011年12月1日便开始实行“先看病、后付费”模式。据该院有关人士介绍,在新的诊疗模式下,凡参加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农村新农合的群众,在该县中医院住院诊治的,无须交纳住院押金,仅须与医院签订《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并留存身份证复印件、医保证后,就可入院治疗;待治愈出院时,也只须向医院支付医保或新农合报销后个人承担的费用。同时,该院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群众,出院结算时难以一次性结清的,可凭当地乡镇民政部门证明,与医院签订延期或分期还款合同,最长还款期限为2年;对于因贫困等原因确实无法支付医疗欠款的,病人还可凭有关证明向院方申请对诊疗费用进行减免。
【责任编辑:吴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