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记者 张苒)记者近日从河北省食药监局获悉,2012年6月开始至10月,将对全省基本药物(不含省增补基本药物品种)生产企业执行国家药品标准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据悉,此次检查分为自查自纠、标准核对、监督检查、抽查验收、总结评估五阶段。企业将依据现行有效的国家药品标准对全部基本药物品种(包括在产和不在产)执行国家药品标准情况进行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病将自查情况报送。各市局对辖区内基本药物生产企业上报的基本药物品种执行标准情况进行认真核对,发现标准执行错误的及时通知其改正,并督促其认真执行。省局将组织有关专家对执行标准进行复核确认,并将确认的基本药物品种质量标准发至各市局,作为监督检查的依据。
8月起,根据确认有效的药品标准对辖区内基本药物生产企业执行国家药品标准情况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并将于各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签订《药品标准执行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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