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

石家庄市第八医院采取四项措施抵制商业贿赂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 吴潇 通讯员 李云)近日,记者向石家庄市第八医院获悉,按照上级要求,医院采取四项措施抵制商业贿赂:

    一是切断商业贿赂源头

    召集与医院有业务往来的16家药品供应商来院集中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强调做人讲诚信,做事守规矩,不正当竞争只能短期收益,诚信守法才是业务发展的法宝,并指出医院一旦发现有行贿行为立即列入“黑名单”终止采购合同;

    二是对医护人员进行警示教育

    召开临床业务骨干会议,学法规、讲案例、教育大家要遵守职业纪律,珍惜现有从业岗位,自觉抵制商业贿赂;三是出台《药品使用规范化管理规定》,

    对连续三个月销售金额或销售数量排名第一的药品,首先将该药从医院药品使用目录中剔除,待进行分析,确定为合理用药后,才继续履行采购合同;

    四是公开承诺接受监督

    16家药品供应商签订拒绝行贿承诺书,医护人员签订拒绝商业贿赂承诺书。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吴潇】
参与留言
##rep-begin##
  • ##username##     ##commenttime##
  • ##commentcontent##
##rep-end##
  • 发表留言:已 有0 位对此新闻感兴趣的网友发表了看法 查看全部留言
  •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 如还没有帐号,请点击 注册,进入注册页面
  • 发表留言
  • 河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 法律顾问:河北球衡律师事务所 段贵珍 杨建国
  • www.hebnews.cn copyright© 2000 - 2013
  • 新闻热线:0311-67562054 广告热线:0311-67562966 新闻投诉:0311-67562994
  • 冀ICP备09047539号-1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冀)字第101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311618号
  •  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报警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