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亮眼!这2家河北企业生产的食品不合格

2016-06-21 16:11:56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吴潇

    

擦亮眼!这2家河北企业生产的食品不合格(资料图)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 张欣媛 实习生 田硕)近日,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最新监督抽检信息。河北大城县及藁城区的2家企业生产的产品被检出不合格。

    被检出不合格的产品分别是:

    1、大城县德德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北京动物饼干(普通型韧性饼干),被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

    2、石家庄市藁城区友爱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卢老大”牌鸡爪,被检出山梨酸超标。

    据了解,本次发布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及肉制品,蔬菜及其制品、水果及其制品,饮料,调味品,酒类,焙烤食品,糖果及可可制品,罐头等11大类,共抽检样品459批次,其中合格457批次,不合格2批次。

    二氧化硫和山梨酸超标 有何危害?

    那么,二氧化硫和山梨酸为什么会使用在食品加工环节,会起到哪些作用,超标又有什么危害呢?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的食品专家为我们做了详细解答。

    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张蓝天博士告诉记者,二氧化硫是一种无色、有刺激气味的气体,主要用于干果、干菜等的漂白,令其外观更好,同时也能令其延长保质期。食用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食品将对人体的各种系统、器官、组织都会产生不利影响,严重时将产生喉头痉挛、喉头水肿、支气管痉挛等症状。

    而山梨酸是目前使用最多的防腐剂。山梨酸及其盐越来越广泛地应用在肉制品和鲜肉的防腐上,它可以抑制病原体,阻止肉毒杆菌霉素和减少亚硝酸胺含量,延长肉制品的贮存期。如果食品中添加的山梨酸超标严重,消费者长期服用,在一定程度上会抑制骨骼生长,危害肾、肝脏的健康。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规定,肉制品中山梨酸的标准限量值应≤0.075g/kg,熏煮香肠类中山梨酸的标准限量值应≤1.5 g/kg,腊肉腊肠制品中不得检出。

    记者获悉,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及相关单位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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