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请警惕沙门氏菌引起的食物中毒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 吴潇)每年5月份至9月份,由沙门氏菌污染食品造成的食物中毒较多见。最近在石家庄市发生了两起沙门氏菌食物中毒事件,日前石家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出健康提示,请广大市民注意饮食卫生,警惕由沙门氏菌引起的食物中毒。

    记者向石家庄市疾控中心了解到,沙门氏菌是一种肠道致病菌,其在外界的生存能力较强,其生长繁殖的最适温度为20-37℃,在粪便中可生存1-2个月,在土壤中可过冬,在咸肉、鸡和鸭中也可存活很长时间。水经氧化处理5分钟可杀灭沙门氏菌。相对而言,沙门氏菌属不耐热,55℃至60℃,15-30分钟或100℃数分钟即被杀死。沙门氏菌广泛存在于家禽、家畜及鼠类粪便里,极易污染到食品。另外,沙门氏菌属不分解蛋白质,不产生靛基质,污染食物后无感观性状变化,易引起食物中毒。

    沙门氏菌食物中毒潜伏期短,且潜伏期越短,病情越重。中毒开始时表现为头痛、恶心、食欲不振,继之出现不同程度的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腹泻一日数次,水样便,少数中毒患者带有粘液或血。发烧可高达38-40℃,轻者3-4天症状消失后,重者可出现神经系统症状,还可出现尿少、无尿、呼吸困难等症状。

    预防沙门氏菌食物中毒要注意:不喝未经处理的水与生牛奶;不吃未经加热煮熟的肉;便后、接触宠物后,特别注意在准备食物或就餐前,应仔细洗净双手;应低温储存肉类食品,并做到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市民发生呕吐、腹泻后应及时到医院肠道门诊就诊,并向有关监管部门报告,以免延误病情或造成疾病传播。

【责任编辑:吴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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