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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传染病医院:丙肝患者治疗费每月医保可报销3500元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 吴潇 通讯员 夏延民)3月18日“全国爱肝日”上午,沧州市传染病医院举行了大型丙型肝炎防治知识讲座。该院知名肝病专家李沧友副院长介绍指出:丙型病毒性肝炎患者要到指定医疗机构接受正规治疗,确保得到及时、正确的医治。

    沧州市传染病医院是市人社局确定丙型肝炎门诊抗病毒治疗费用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唯一定点医院。丙型病毒肝炎患者在该院医治,门诊抗病毒治疗费用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报销。

    据了解,参保的丙型肝炎患者持本人身份证、医保证、社保卡或医保卡到市传染病医院门诊就诊,确定为丙型肝炎患者,可进行为期6个月或12个月的门诊诊疗。其项目范围为:化验血常规、肝功能、抗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抗-HCV)、丙型肝炎病毒核糖核酸(HCVRNA)定量;应用普通或长效干扰素、利巴韦林、以及使用一次性耗材等项目。参保患者门诊抗病毒治疗丙肝的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按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有关规定执行。统筹基金每月最高支付限额为3500元。

    截止目前,丙型病毒肝炎门诊抗病毒治疗费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报销已经近两年时间,全市丙型肝炎患者呈现持续下降趋势。正规治疗在确保了丙型肝炎患者好转治愈的同时,最大程度的消灭了传染源头,避免了丙型肝炎在社会上的传播。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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