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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第三医院严重关节病可申请救助基金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 吴潇)根据石家庄市红十字会“2015年度百万元红十字救助贫困大病患者项目”通知要求,为推动大病救助项目方案实施,根据石家庄市第三医院实际情况,2015年计划在“2014年度红十字贫困大病救助”项目基础上增加救助范围,今年救助符合贫困条件的严重关节疾病导致(膝关节置换、髋关节置换)患者,使更多贫困患者得到救助。

    具体救助方案是:

    一 、凡在石家庄县(市)区各级医疗机构诊断患有严重关节疾病(膝关节置换、髋关节置换),在石家庄市第三医院接受规范性治疗的城乡贫困患者均可申请石家庄市患者救助基金救助。

    二、根据患者的病情和家庭困难程度实施一次性救助。该基金的救助,不影响患者在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职工医保以及商业保险等方面应得的医疗保障。

    2015年救助标准是:以患者医疗总费用自费部分计算:含手术和非手术治疗费用

    ① 自费部分1万元以上救助2000元。

    ② 自费部分2万元以上救助3000元。

    ③ 自费部分3万元以上救助4000元。

    凡在石家庄县(市)区各级医疗机构诊断患有严重关节疾病(膝关节置换、髋关节置换),在市三院接受规范性治疗的城乡贫困患者,均可申请石家庄市患者救助基金救助。

    申请方法如下:

    有石家庄户籍(含县市区),城乡贫困严重关节疾病(膝关节置换、髋关节置换、股骨头坏死)患者。在石家庄市第三医院住院治疗结束,出院结账后, 准备证明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户籍本人页复印件3结账单复印件 4出院小结5诊断证明 6居委会(村)委会和乡(镇)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患者家庭贫困证明,在市三院关节外科领取并填写石家庄市红十字会贫困大病救助申请表。

    截至目前,市三院克服困难和红十字共筹措大病救助金86400元救助困难家庭,使关节疾病大病患者25个困难家庭和13个妇科肿瘤患者困难家庭得到救助,弘扬了“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奉献出我院党委领导班子及全体医务工作者对贫困患者的爱心。 据了解,从2011年4月10日开始石家庄市第三医院党委班子研究并制定了“关爱生命、救助严重关节疾病、重症脑血管狭窄病人大型活动”。2012年4月,该院又救助妇科肿瘤患者,体现了全体医务人员对女性患者的关爱。2013年1月17日市三院组织召开了红十字贫困大病救助金发放仪式,得到了社会广泛认可,2014又专门救助贫困患有股骨头坏死疾病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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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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