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什么样的结核病病情需休学,什么样的情况能复学?
《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试行)》卫办疾控发〔2010〕133号规定:
(一)休学 符合下述病情条件之一者,可开具休学诊断证明:
1.菌阳肺结核患者(包括涂片阳性和/或培养阳性患者);
2.X线胸片显示肺部病灶范围广泛和/或伴有空洞的菌阴肺结核患者;
3.具有明显的肺结核症状。
(二)复学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开具复学证明:
1.菌阳肺结核患者至少经过2个月的规则治疗,症状减轻或消失,胸部X线病灶明显吸收,连续3次痰涂片检查均阴性(每次痰涂片检查的间隔时间至少满1个月)。
2.菌阴肺结核患者经过2个月的规则治疗,症状减轻或消失,胸部X线病灶明显吸收,空洞缩小或闭合,连续3次痰涂片检查均阴性(每次痰涂片检查的间隔时间至少满1个月)。
十、肺结核患者应怎样进行家庭防护?
(一)病人用过的衣被要经常清洗并在太阳下曝晒,可达到杀死结核杆菌的目的。
(二)结核病患者不要随地吐痰,应把痰吐于纸中或痰盂里,然后焚烧或消毒后倒去。不要对着家人大声说话、咳嗽或打喷嚏。最好戴口罩,口罩要每天煮沸后清洗。
(三)最好要有单独的卧室,光线要充足,通风良好,使空气流通起来,减少单位面积内结核菌的浓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