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对非法经营疫苗案查处提要求:查处情况须逐日逐案上报

    3月2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发布《关于共同做好非法经营疫苗案件查处工作的通知》,要求地方各级食药监管、公安和卫生计生部门立即成立联合工作组,做好非法经营疫苗案件涉案产品处置和案件查办工作,查处工作进展实行日报制,须逐案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通知》要求,食药监管和公安部门应密切配合,根据山东省公布的涉案嫌疑人员名单和协查线索,尽快核实本地区的嫌疑人身份,及时查明疫苗购销情况。对属于销售上线的,应查明销售单位和人员以及销售的品种、生产企业、批号、数量等情况;对属于购进下线的,应查明购进单位和人员以及购进的品种、生产企业、批号、数量、销售去向等情况。食药监管、公安和卫生计生部门应对非法购销疫苗的企业、机构和个人,根据事实和情节依法严肃查处。

    《通知》要求,食药监管和公安部门对查实医疗卫生机构购入、使用涉案疫苗的,应及时通报同级卫生计生部门。卫生计生部门应配合食药监管部门迅速查明疫苗最终去向及使用情况,做好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措施,切实保护公众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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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梁成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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